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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九晚无"职场加班潜规则
    时间:2007-03-13 22:04:00     作者:     来源:湛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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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怨迭迭,投诉罕见

      这几年来,“英年早逝”的事件在各地屡有发生,清华大学36岁的教师焦连伟、戴尔公司中国总部员工郑杰等人的死亡,让“过劳死”这个名词迅速传播。

      就在悲剧频频上演的时候,上海一项最新调查数据,探照出了上海职场上一颗让人心忧的“地雷”。全球著名人力资源公司翰德国际顾问有限公司在二季度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尽管《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但上海目前仍有42%的员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50小时,超时工作人数已经超过香港地区。无独有偶,上海社会科学院在同一天公布的“上海市员工工作倦怠现状”调查显示,40%的被调查员工对工作表示倦怠。

      “朝九晚五,成了朝九晚‘无’。华灯初上,别人下班了,我们的工作日却才过去了一半!”在浦东某外资企业上班刚一年多的黄某近日投书上海媒体,倾诉加班族的苦衷。

      在一家国际名牌服装公司工作的白领Jini说:“公司许多年轻女子,结了婚的不敢生孩子,没结婚的连谈恋爱的时间也没有。”每到下班,Jini习惯性地环视一下主管和同事,看到大家都在“忘我工作”,也只能继续埋头。

      “上海市员工工作倦怠现状”调查表明,近年来,以企业白领为代表的越来越多的上班族,开始出现焦虑、失眠、记忆力衰退等症状。他们虽然拿着较为丰厚的报酬,但是却为“上班”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身体健康被严重透支。

      令人不解的是,尽管许多人在私下对超时工作抱怨不迭,但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此类问题的人却寥寥 无几。记者从上海市“12333”劳动维权热线获悉,在每天多达百余件的劳动维权电话投诉中,劳动者反映欠薪、欠保、欠加班费、合同等方面的问题占了绝大多数,而对加班时间超出法律规定的问题,一连几个月里几乎没有一件。偶尔的一两次投诉,也大多出现在规模较小的企业,且往往是在员工准备离开单位或已经离开单位后才会发生。至于在一些知名外企,即便是“白领圈”中众所周知的“加班族聚集地”,也乏人有勇气反映这个问题。

      加班,需要理由吗?

      小伍在一家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了近两年,他告诉记者:“今年前五个月,我每月最多只有一星期的时间能回家吃晚饭,其他时候都是在公司加班,每个星期也只能休息半天。”小伍无奈地说,包括这家事务所在内的四家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被同在白领圈中的人形容为“玩命的四大”。

      在一家投资公司做项目咨询的倪小姐说:“我们在公司除了要加班,还要频繁出差。到一个地方熬上几夜,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另外的地方。在公司,这种事情是容不得你讨价还价的。”

      华为公司的“床垫文化”近来被媒体频频引用。据称,华为在初创之时,几乎每个开发人员都有一张床垫,卷放在铁柜底层、办公桌下面。午休时,席地而卧;晚上加班,就靠这张床垫,累了睡,醒了爬起来再干。公司方面认为,“床垫文化”是华为精神的一个象征,意味着华为人努力把智力发挥到最大值。“床垫文化”伴随着华为从1988年成立一直到现在。

      对于胡新宇之死,华为公司新闻发言人傅军直言不讳地说,根据医院检查情况来看,长期超负荷工作造成胡新宇过度劳累,导致免疫力下降,这可能是他死亡的诱因。但他同时指出,存在这种“搏命加班”情况的不止华为一家,“在IT企业是司空见惯的”。

      “白领入门的第一课,就是学加班。”去年10月与一家公关公司达成就业意向、开始实习的大学生小舒说,她在最近的8个月时间里,有近五分之四的工作日在加班,平均每天工作约12个小时。“昨天刚出差回来,一下火车就赶回公司加班。忙的时候根本别想休息,连熬几个通宵很平常。”

      做了8年广告公司策划的林小姐说:“干我们这行,加班是家常便饭。一天工作十二、三个小时算少的,经常连续熬几个通宵。哪怕是凌晨离开公司,上午也要准时出现在办公室。但叫苦也是徒劳,就算我跳槽,哪个公司是不需要加班的呢?借用一句广告语,如今的加班,还需要理由吗?”

      最近,国内一家门户网站针对胡新宇事件进行网上调查。对于“你所在单位经常加班吗?”这个问题,近7000名被调查者中,64%选择“经常加班”,27%选择“偶尔加班”。从每次加班时间来看,2小时以上的多达78%,而超时加班能获得补贴的员工只占17%。 

      苍白的面庞,无声的叹息

      某招聘网站近日在全国范围开展调查,结果显示:六成上班族由于频繁加班而身体每况愈下;面对企业的晋升和淘汰机制,他们常常无奈地“自愿加班”。

      记者调查表明,员工之所以“搏命加班”,主要是出于三种担忧:一是怕丢饭碗,二

      是怕在与同事的竞争中处于下风,三是怕会影响自己的事业发展。

      即将投身“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工作的复旦大学应届毕业生小欣说,如今的就业形势很不乐观,为了找到这份让许多人艳羡的工作,自己已经拼掉了半条命,工作后如果连加班都不乐意,万一被开除怎么办?在广告公司上班的张小姐说:“广告公司从设计到制作,每个环节的员工几乎都要加班,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如果不按时完成客户的要求,很有可能就要丢饭碗。”张某是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的置业顾问,公司实施末位淘汰制度,为了不被淘汰,他已经很久没能过上双休日了。

      招聘网站的一项调查表明,在“自愿加班”的员工中,有近半数是出于与同事竞争而被迫“赶鸭子上架”,或者希望通过加班来博得老板的赏识。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的刘小姐说,自己下班后经常得陪客户参观工厂,否则到手的业务就可能被别人抢走。在长乐路某知名咨询公司上班的施先生说:“其实同事们谁也不想主动加班,很多时候是为了在老板面前表现一下,以得到更多机会。何况看到同事们加班,谁也不想落在后面。”

      在一家著名跨国公司任销售经理的毛先生说,在这样知名的大公司里,个个都是“人中之精”,一个比一个优秀,要想不落后,就必须把加班当作工作的一部分,“尽快习惯了就好”。在上海恒隆广场上班的秦小姐对此完全认同,“想要升迁,怎么能不加班呢?”

      前不久,上海浦东新区总工会对陆家嘴、张江、外高桥等开发区“白领”群体的生活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结果显示,具有较高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的“白领”阶层,有着难以排遣的职业压力和生活压力:一方面,为了争夺市场和立足市场,多数企业把业务指标摆在重要地位,“指标”成为很多员工心头的大石;另一方面,包括住房在内的生活成本过高,使得他们不愿放弃一切可以增收、晋升的机会,于是,一头扎进了加班的“泥潭”。

      可怕的“加班文化”,谁来制约?

      华为研发部一位员工透露,华为把员工的加班算作绩效考核的一部分,整个公司的文化就是“鼓励加班”。在不少部门里,加班是个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不懂得“鞠躬尽瘁”就无法“出人头地”。许多同事认为,“为了获得好的绩效考评”,正是胡新宇长期超负荷加班的诱因。

      有网友评论说,还不单是华为有这种“狼性”,其实很多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都有这种“狼性”。其中,除了有其某种合理的成分之外,更多的是对人性的不尊重。

      “朝九晚无”,为何成了见怪不怪的常态?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上有“严苛”的企业制度高悬,身边有“先进”的工作榜样,其余人等为了保住珍贵的职位,不得不忍耐超时加班之苦;而来自家庭、社会舆论的对于过度工作的褒扬所形成的氛围,已经使得过度工作、超时加班成为难以逆转的潜规则。

      这种潜规则,促成过度加班的氛围在全社会渐渐弥漫,成为一种可怕的“加班文化”。

      考问这种“加班文化”,人们发现,其根源在于两大缺失:

      一是观念方面的缺失。一位IT人士说,国内IT行业被列为“过劳死”的高发区,员工的加班已成为常态;但同样在欧美IT企业工作的朋友,却常常被通知甚至强制休假。“难道生命的价值有国别之分吗?这里就有一个观念的问题。”他还认为,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是要追求人的发展,基于此,“以人为本”就必须成为这一发展的前提。不顾惜生命价值,将生命作为可牺牲成本的工作模式不应成为宣扬的对象,我们期待“人”的观念真正在全社会彰显,这不仅事关避免“过劳死”,更关乎社会与人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是制度保障的缺失。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峻认为,企业处于强势,员工处于弱势,在双方的博弈中,员工既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手段,更缺乏真正有效的维权机构。在制衡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劳动者的维权很难得到彻底解决。

      问题在于,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在我国目前的劳动保障范畴内,尚不存在“过劳死”的概念,“过劳死”无法取得相应的赔偿。而对于更多的“过劳而不死”的超时加班一族来说,目前的法律更是“爱莫能助”。《劳动法》虽然规定了每周五天和每天8小时工作制,但对于限制超时加班问题,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条文。这应该引起相关劳动保障部门足够的重视,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研究出台相应政策予以预防和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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