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企业对员工在管理上的违规,还是员工在企业中的违约,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看起来微不足道的操作流程,都会埋下日后劳资纠纷的隐患,尤其对那些不“守规”的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大,比如:
(1)、不注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2)、不给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不给员工按照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4)、劳务用工中不签订劳动合同;
(5)、劳务派遣员工中合同到期后不进行及时续签等等;
这一系列问题无疑都是企业自己给自己埋下的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将是十分可怕的。因此,规范企业用工,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除了要求我们企业领导要重视员工问题外,作为我们每一位做HR的人员都必须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细节问题的处理,任何一个疏忽,都有可能引发劳资“地震”。
员工管理就像一场婚姻:员工寻找工作称之为“谈恋爱”,员工入职工作称之为“热恋和磨合期”,用工双方发生劳资纠纷称之为“感情破裂”,员工离职走人称之为“离婚”。所以处理和管理企业用工和员工关系,就像处理和经历一场“婚姻”,搞不好就会走上“法庭”。
员工关系面临的风险目前在民企、私企、外企看起来比较大,处理的难度也很棘手,但是事实上国企存在的“隐形风险”比民企、私企、外企任何一个性质的企业都大,国企面临的劳资纠纷处理成本比其它企业也更高,就像这次讲课的两位老师说的话:国企是法律规定的她都不执行,法律规定不让做的她都敢做。最近几年出现的国企员工和企业打官司,而90%的国企都败诉这个事实可以看出,国企面临的“劳资风险”是多么的可怕。
以往国企领导自认为在自己公司的员工手捧“铁饭碗”,享受着自己给的“优厚福利”,一般不会“反水”和“叛变”,但是那是60后70后人的思维和做法,对于80后90后这些新型员工来说可能就不再是这个“规律”了,对于那些有能力“炒国企鱿鱼”的人来说也已经不灵验了,如果国企领导意识不到这个问题,那么将会为此付出高昂的HR管理“成本”。不要试图总幻想着国企员工不会炒国企老板的鱿鱼,国企劳务工都不敢“反水”,但是请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话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