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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看待实习生受伤?
    时间:2013-03-26 9:54:00     作者:湛江招聘     来源:湛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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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

    2013年1月24日,人社部发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了大中专学生实习期间遭遇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此外还规定职工离岗后诊断为职业病的可认定工伤。

    相关部门观点

    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实习学生权益保护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解决。2009年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09]13号)。明确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商业保险制度,保障学生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后的权益。

    实习生受伤后应该如何处理?

    一、学生在公司实习,现在已经毕业。

    这种情况下,已经毕业的学生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则该学生发生的就是工伤。所以公司应该按照一般劳动者那样承担工伤责任,给予其工伤待遇。在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根据相应的等级处理。

    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是停工留薪期的住院伙食费、工资、护理费。之后鉴定结果出来后,还需要根据等级给予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如果用人单位还没有给其缴纳社保,所有的工伤待遇都由用人单位承担。针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部门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如果可以补缴社保的尽量补缴,以减少损失。

    二、学生在公司实习,现在仍然是学生身份。

    对于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双方在协议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应当承担雇主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之后如果遇到类似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将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理方式在与学校的协议中约定清楚。另外,可以针对实习生另外投保意外险,以避免其发生事故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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