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8日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保障民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休假,中小学可探索春秋假等。
《纲要》提出了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国民旅游休闲质量显著提高,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基本建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表示,《纲要》结合2012年中秋、国庆长假运行情况及有关舆情,重点强化了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有关内容。
为实现这一目标,《纲要》提出将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援助;鼓励各单位创造条件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
今后将完善针对民办企业和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推动休假保障全面覆盖。同时,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
为鼓励国民旅游休闲消费,《纲要》还提出要稳步推进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城市休闲公园应限时免费开放,鼓励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等。
旅游便捷化设施建设方面,《纲要》提出要加强旅游咨询公共网站建设,推进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旅游咨询中心建设,逐步形成方便实用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保障旅游安全方面,《纲要》提出要加强旅游休闲服务信息披露和旅游休闲目的地安全风险信息提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