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党校是湛江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湛江市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湛江市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中共湛江市委党校与湛江行政学院、湛江社会主义学院合署。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具有公务员身份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职位一:文秘写作科员1名。
职位二:财务管理科员1名。
职位三:教务管理科员2名。
职位四:网络管理科员1名。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报考职位四的须为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其相关专业,其他职位不限专业。
3、职位一必须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党委或政府系统从事文稿起草工作经历者优先);职位二必须持有会计上岗证并具有财务工作经历;职位三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位四要求具备较强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并具有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工作经历。
4、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参加工作满两年且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
6、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四、选调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公告及报名
1、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gdzj.lss.gov.cn)我校网站(http://www.zjswdx.cn)及发布公告。
2、采取现场报名和以邮递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邮递方式报名的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人中共湛江市委党校人事科林晓露,电话0759-3186860、3186626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北路12号,邮编524032。邮递方式报名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报名材料”字样。
3、报名者提供以下材料(使用A4纸张):
(1)《中共湛江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2份(从附件中下载);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5)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6)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仅限参加职位二选调的人员提供);
(7)其它相关证书、资料复印件各1份(有党委或政府系统从事文稿起草工作经历、财务工作经历、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工作经历的,附上单位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1、我校将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电话通知前来笔试(资格初审未被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采取现场统一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资格初审通过者凭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按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12月中旬进行。
2、资格复审。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拟定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选须提供报名材料(2)、(6)、(7)项原件。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相应人选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问答方式测试考生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面试有关事宜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初定2014年12月下旬。
(四)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为考察人选。
2、征求原单位意见。由我校向考察人选原用人单位发出考察函,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后,由我校组织考察。所在单位不同意选调的人选将取消考察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访谈单位领导及相关同事、查验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原因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名次递补。
4、组织考察时间为2015年1月上、中旬。
(五)体检
对通过组织考察的人员,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我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考察人选。
(六)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我校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宜选调的,将不予办理选调手续;经我校研究,可按程序递补选调对象。
(七)商调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中共湛江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湛江市委党校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