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人社〔2014〕102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劳动年审的通知
各有关用人单位:
为了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粤府〔1996〕4号)的规定,我局现决定从2014年3月3日至5月30日开展劳动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年审的对象
市直各类企业(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驻湛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用人单位。
二、劳动年审的内容
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和有关安排残疾人就业等情况。
三、用人单位报审的书面材料
1、按要求填写《劳动保障定期书面审查情况表》(市人社局网站可下载打印,地址http://gdzj.lss.gov.cn,年审时需提交书面表格一份和电子版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劳动年审合格证》;
5、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
6、2013全年度企业招用劳动者的《员工花名册》和员工劳动合同(企业人数20人以下的全部带,20人以上的带20份),劳动合同范本下载地址http://gdzj.lss.gov.cn);
7、企业为劳动者为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情况(企业人数20人以下的全部带,20人以上的带20份);
8、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复印件;
9、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和《社会保险申报个人明细表》(地税局网站可打印,地址http://www.gdltax.gov.cn/ );
10、安排残疾人就业证明(详情请根据《关于办理201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通知》办理,http://gdzj.lss.gov.cn)。
P四、劳动年审时间和地点
2014年3月3日至3月28日,在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办理(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3月31日至5月30日在湛江市劳动监察支队办理(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五楼510房)。
五、劳动年审方式
1、现场年审,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到指定年审现场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审查并予以办理,欠缺材料或不符和要求的,退回重新报审。
2、网上年审,用人单位可将年审要求的资料扫描,发送到邮箱:2064580562@qq.com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劳动年审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参加劳动年审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3197128
市劳动监察支队 3119251 3119237 3119234
附件2:20140224095359623.doc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