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简介
湛江海滨船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零四工厂)创建于1960年,是国家大型二档综合企业、国家一级计量单位、粤西地区最大的船舶修造厂,是国务院口岸办批准的外轮定点修理厂、国家自营机电产品进出口基地,1992年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具有中小型船舶建造资格。排行于全国500家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之列。已连续二十四年荣获广东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工厂技术力量雄厚,生产设施先进齐备。经营国内外各类船舶修理和中小型船舶建造;甲类船舶设计;各种机械配件、铸件和大功率柴油机气缸套系列产品制造;机械、电气、空调、制冷、设备维修和安装;船舶、船体结构测厚;表面工程技术、热处理等多种业务。
二、招聘专业、学历及人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海滨大道中26号湛江海滨船厂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0759-3187814 邮箱:zjhbcc3187814@163.com
联系人:梅女士(13659729695)、苏女士(13902505477)
四、相关要求及待遇
1、与本企业签定三方协议的,必须在取得毕业证(含学历鉴定证明)、报到证后,方可前来报到。
2、见习期: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单方解除,不负违约责任。见习期按月薪制发放工资。
3、见习期待遇:工程技术岗位:985、211类大学本科生4000元/月,其他院校本科生3800元/月。(一年后年薪可达6万元以上)
4、见习期满,进行转正定级考核、职称认定。工资按岗位系数发放。
5、单位安排住宿,2—4人一套间,见习期一年内不收房租,生活费自理(单位有食堂,并将发放相关补贴)。
6、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每天工作7.5小时,每周工作5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7、工厂提供专项培训,要签订培训协议,按培训费用额度约定一定的服务期限。劳动者若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约定向工厂支付违约金(未履行协议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