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实验小学于2015年7月经坡头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是一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湛江市海东新区起步区内,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布局合理,具有现代校园特色。为保证2017年秋季湛江市实验小学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湛江市实验小学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坡头区内遴选19名在职在编公办中小学教师;
(二)坡头区外遴选19名在职在编公办中小学教师。
二、遴选计划和岗位
序号 |
学科 |
坡头区内遴选人数 |
坡头区外遴选人数 |
备注 |
1 |
语文 |
9 |
6 |
|
2 |
数学 |
6 |
6 |
|
3 |
英语 |
3 |
2 |
|
4 |
体育 |
1 |
0 |
|
5 |
音乐 |
0 |
2 |
|
6 |
美术 |
0 |
2 |
|
7 |
信息技术 |
0 |
1 |
|
合计 |
19 |
19 |
三、遴选范围条件
(一)坡头区内遴选教师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品貌端庄、有良好的教师气质;
2、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其中同年龄同学历情况下职称高者优先考虑;
5、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不得参加报考,中层干部可参加遴选考试,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年学科任教情况。
(二)坡头区外遴选教师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品貌端庄、有良好的教师气质;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其中同年龄同学历情况下职称高者优先考虑;
5、报考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符。如跨专业任教的教师,经学校证明,连续任教某学科满两年以上,可直接报考该任教学科;
6、近两年内曾被评为县(区)级及以上教育系统的先进奖励或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方面论文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不得报名情形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形式。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遴选教师须如实填写《湛江市实验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聘任证、个人荣誉证(近两年)及教师业务档案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大一寸同版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
4、区内教师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意见;区外教师需所在单位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意见。
(三)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
坡头区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人事股(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
(五)联系人:李玉婷、罗 敏 ;
联系电话:0759-3951719。
(六)相关说明
1、参加公开遴选的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任教年限每年以12个月计,不足12个月的不能计为1年,任教年限计算至本次报名截止日期。
五、办法及程序
(一)坡头区内遴选教师
1、个人申请后,经组织研究决定,按照岗位1:2的比例筛选出进入考核环节的人选。若报名人数低于岗位需求1:2的比例数,则由遴选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2、考核采取说课的形式(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由遴选领导小组抽调评委组,每组9名评委。通过说课及评委提问的形式,由评委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应聘者得分。参加遴选人员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不予聘用。
3、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坡头区外遴选教师
1、采取说课的形式(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由遴选领导小组抽调评委组,每组9名评委。通过说课及评委提问的形式,由评委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应聘者得分。参加遴选人员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不予聘用。
2、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对象
根据区内、区外遴选岗位,按1:1的比例,从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遴选对象(若遴选岗位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由区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遴选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遴选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拟遴选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经体检、考察,不符合遴选条件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由区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拟遴选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为湛江市实验小学教师。
七、待遇: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由区财政全额供给。
八、其它事项
1.参加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2.本公告由坡头区公开遴选教师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坡头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