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廉江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村(社区)法律顾问助理(专职人民调解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名额
我市每个司法所招聘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助理(专职人民调解员),共21名。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1.应聘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司法行政事业,愿意从事法律顾问助理(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总成绩相同条件下,法学专业优先录取;
5.熟识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互联网收发电子邮件及操作word等办公软件;
6.应聘者限廉江市户籍;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纹身或吸毒史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廉江市司法局三楼政工办(地址:廉江市广场路10号);联系人:许仁基、陈志恒、莫栋材、许明华;联系电话:0759-6621186。
3.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廉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ljsrs.gov.cn)和廉江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ljsfj.gov.cn)下载《廉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村(社区)法律顾问助理(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也可到报名现场或各司法所索取报名表,并用蓝黑签字笔如实填写。
(2)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司法所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可以选择服从岗位调剂。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廉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村(社区)法律顾问助理(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在2016年11月15日至17日领取《准考证》。
5.特别提示:
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报名后如变更联系电话号码,须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法律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笔试地点时间见《准考证》。
2.面试。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有岗位报考出现空缺时,从报考其他岗位未入围面试且报名时同意服从调剂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由市司法局政工办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对象。
(三)体检及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市司法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2.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3.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录取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递补人选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如某岗位录取人员出现空缺时,从报考其他岗位未被录取且报名时同意服从调剂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jsrs.gov.cn/)和廉江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ljsfj.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对象和廉江市司法局签订聘用手续。
1.签订聘用合同。由廉江市司法局与受聘人员签订相关合同,合同为期五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受聘用人员的工作须服从廉江市司法局的统一管理和调剂,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续聘。
2.聘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聘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自行决定解聘或续聘,聘用期间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司法局。
附《廉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村(社区)法律顾问助理(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doc
廉江市司法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