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残联广东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及落实人员待遇的通知》(粤残联[2016]27号)和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意见》(粤残联[2012]214号)等文件精神。坡头区残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公益性岗位服务的方式选聘6名镇(街)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对象及名额
本次选聘岗位为镇(街)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选聘人数6名,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选聘岗位 | 选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备注 |
1 | 官渡镇 | 1人 |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技工)学历 | 具有较强计算机操作能力 | 18-45周岁 | 全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担任专职委员不得超过总数20%。 |
2 | 龙头镇 | 1人 | ||||
3 | 坡头镇 | 1人 | ||||
4 | 乾塘镇 | 1人 | ||||
5 | 南调街 | 1人 | ||||
6 | 麻斜街 | 1人 |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二)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具有开展残疾人工作所必需的体力、精力和能力,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和开展相关工作。
(五)具有坡头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含精神、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担任专职委员不得超过总数的20%。
(六)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技工)。
(七)现在不属在编在岗国家工作人员或国营、企事业单位职工的。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选聘工作由坡头区残联牵头组织实施,湛江市残联和坡头区人社局全程指导和监督。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选聘公告。《选聘公告》于2016年12月5日在坡头区政府网站和坡头区残联、坡头区人社局、镇(街)政府公示栏张贴公布。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按受网络、电话等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坡头区南调路教育局旧楼一楼坡头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联系人:万秀轩,联系电话:0759-3950342、3964388。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残疾证(精神、智力残疾人直系亲属报考的,须提交残疾人亲属的残疾证及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一份;提供近期大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需填写《坡头区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报考表》,表格可在下载附件打印填写也可现场领取填写。
(三)资格审查:根据选聘条件,由坡头区残联会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坡头区残联将通过电话逐一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按百分比折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国家有关法律知识、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计算机操作能力。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坡头区政府网予以公布,并由坡头区残联通过电话逐一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面试采取竞职演讲、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问答即由考生在面试时当场回答题目。面试成绩的评定按测评要素评分,采用“体操评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人选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政审资格。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政审。考核由坡头区残联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以往工作和社会表现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聘岗位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政审。
(六)公示及聘用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合格的拟为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1、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选聘结果经所在镇和区残联认定后,由区残联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逐年签订(第一年合同试用三个月),每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2、聘用合同的续约和解除。区残联结合年度目标考核,指导镇(街)残联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对年度工作胜任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解聘,并按照程序重新选聘。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参照《2014年湛江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执行,每人每月2592.5元(含个人、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由坡头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坡头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