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于2016年6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负责市辖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含牧草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水域及滩涂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根据《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会议纪要》(2016)187号精神,湛江市政府同意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50名政府购买服务类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已经招聘27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计划招聘23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30日到12月6日。
咨询电话:0759-3399183。
2、报名地点: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应聘考生在湛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湛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送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三楼)。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查通过的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参加面试。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湛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3600元/月。
咨询电话:0759--3399183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