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2名速录员、2名辅警
(二)应聘条件
1、速录员: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28周岁以下,熟练掌握了office软件,打字速度不低于60字/分钟,男女不限。
2、辅警:退伍兵或中专以上学历,体育类专业优先,28周岁以下,限男性。
(三)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无家族精神病史、无传染疾病;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在本页底部下载附件),报名表内容填写务必详细,配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报名表命名为:“报考审判辅助人员+姓名”,发送到2203441@163.com,初审通过后将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
3、注意事项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603室(麻章区南通路,区检察院旁)进行资格审核及测试、面试。
(三)考试
1、测试
速录员:打字测试。打字测试为中文录入,原则上要求每分钟不低于60个字。
辅警:体能测试。由本院法警队对其进行体能考核。
测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报名人数及测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和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以自我介绍及提问形式进行。
3、体检。根据总成绩(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位进行补位体检。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4、录用。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参照本院现有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并购买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麻章区法院政工科0759-2531533
点击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