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通过购买服务解决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服务人员的通知》(粤民发〔2014〕58号)精神,并经市政府同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19名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为做好人员的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一共招聘19人,其中:市民政局 4人,15个镇(街)分别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熟悉计算机操作;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民政工作经验者和具有民政专业的毕业生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学历,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吴川市民政局六楼救灾救助股(联系电话:5586266)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至10日;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请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每个报名者只能从15个镇(街道)和民政局共16个单位中挑选1个单位进行报名。
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
四、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主要以面试为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的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分开15个镇(街道)和民政局共16个单位,按1:1的比例从成绩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取下一名递补参加体检。
2、政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公示。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前进行公示。
六、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的职责、管理及待遇
1、职责。实施城乡居民生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或转办服务;负责社会救助人员和家庭的档案建立、统计、汇总、更新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2、管理。吴川市民政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招聘、调配等由吴川市民政局统一管理。招聘后,必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日常工作管理实行由吴川市民政局和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 (办事处)共同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
3、待遇。工资福利待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每人每月由吴川市民政局发放工资1800元、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约600元(个人社保部分由个人缴交)。作息时间参照公务员作息时间。
本方案由吴川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吴川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吴川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