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赋予地方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批准决定逮捕权、公诉权、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权等。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检察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 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者年龄26周岁以下,时间以2014年12月31日划线计算。
(四)身体健康。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要求 |
速录员 |
2 |
法学、文秘 |
大专以上 |
通过司法考试的优先录用 |
三、待遇
2000元/月(含社保医保),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及格即签订劳动合同。自行解决交通住宿问题。
四、报名
(一)现场报名。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三)报名地址。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6楼政工科(湛江市坡头区麻贯路11号),联系人:陶振民、蔡斌。电话:0759-3960790。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11月6日